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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當前位置:網站首頁 > 新聞資訊- 高報出口貨物銷售額能騙稅嗎?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規定,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免”稅,指對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抵”稅,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退”稅,指生產企業出口的自產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予以退稅。
由于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那么,可能有人會問:高報出口貨物銷售額是否能騙取稅金?以留抵稅額作為退稅依據的計算
1.A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16%,退稅率為13%。2018年11月相關經營業務如下:本月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300萬元,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48萬元已通過認證,上月末留抵稅額為5萬元。本月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取得116萬元存入銀行。本月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折合人民幣400萬元。
出口退稅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400×(16%-13%)=12(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100×16%-(4812)-5=-25(萬元)。
免抵退稅額=400×13%=52(萬元)
因留抵稅額小于免抵退稅額,應退稅為25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52-25=27(萬元)
2.假設A企業高報出口價格100萬元,本月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折合人民幣500萬元,其他數據不變。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500×(16%-13%)=15(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100×16%-(4815)-5=-22(萬元)
免抵退稅額=500×13%=65(萬元)
因留抵稅額小于免抵退稅額,應退稅為22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65-22=43(萬元)
以留抵稅額作為退稅依據,高報出口價格100萬元,由于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樣,導致企業要多納稅3萬元,免抵退稅額雖說增加13萬元(表現為應退稅額減少了3萬元,免抵稅額增加了16萬元),可以多騙稅13萬元,但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3萬元,企業實際騙稅只有10萬元。
以免抵退稅額作為退稅依據的計算
1.B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16%,退稅率為13%。2018年11月相關經營業務如下:本月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300萬元,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48萬元已通過認證,上月末留抵稅額為60萬元。本月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100萬元,取得116萬元存入銀行。本月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折合人民幣400萬元。
出口退稅的計算: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400×(16%-13%)=12(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100×16%-(4812)-60=-80(萬元)
免抵退稅額=400×13%=52(萬元)因留抵稅額大于免抵退稅額,因此,企業當期應退稅額為52(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一當期應退稅額=52-52=0(萬元)
2.假設B企業高報出口價格100萬元,本月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折合人民幣500萬元,其它數據不變。
出口退稅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500×(16%-13%)=15(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100×16%-(4815)-60=-77(萬元)
免抵退稅額=500×13%=65(萬元)由于應納稅額大于免抵退稅額,因此,企業當期應退稅額=65(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一當期應退稅額=65-65=0(萬元)
以免抵退稅額作為退稅依據,企業高報出口價格100萬元,由于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樣,導致留抵稅額減少3萬元,免抵退稅額雖說增加13萬元(應退稅額減少了30萬元,免抵稅額增加了43萬元),企業多騙稅13萬元,但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3萬元,企業實際騙稅只有10萬元。
不予退稅的計算情形
1.C生產企業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16%,退稅率為13%。2018年11月相關經營業務如下:本月購進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價款300萬元,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48萬元已通過認證,上月末留抵稅額為5萬元。本月內銷貨物不含稅銷售額300萬元,取得348萬元存入銀行。本月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折合人民幣400萬元。
出口退稅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400×(16%-13%)=12(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300×16%-(4812)-5=7(萬元)
免抵退稅額=400×13%=52(萬元)
由于應納稅額為7,且為正值,因此,企業當期應退稅額=0(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一當期應退稅額=52-0=52(萬元)
2.假設C企業高報出口價格100萬元,本月出口貨物的銷售額折合人民幣500萬元,其它數據不變。
出口退稅的計算: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500×(16%-13%)=15(萬元)
當期應納稅額=300×16%-(4815)-5=10(萬元)
免抵退稅額=500×13%=65(萬元)
由于應納稅額為10,且為正值,因此,企業當期應退稅額=0(萬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一當期應退稅額=65-0=65(萬元)
不予退稅時,企業高報出口價格100萬元,由于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樣,導致企業要多納稅3萬元,免抵退稅額雖說增加13萬元(免抵稅額增加了13萬元),但要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3萬元,企業實際多騙稅10萬元。
從上述計算來看,企業高報出口價格,雖然說能多騙取增值稅,如上例中高報出口價格100萬元,就能多騙取稅金10萬元,這是從增值稅方面而言的,但沒有考慮企業所得稅問題,F行企業所得稅率為25%,多報出口銷售額100萬元,應納企業所得稅就是25萬元,這樣一來,企業還要多負擔稅收15萬元。即使出口貨物按16%的稅率退稅,高報100萬元的銷售額最多退稅16萬元,但也要負擔企業所得稅9萬元。即使說企業是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通過高報100萬元的出口價格也只能騙稅1萬元,一點蠅頭小利不劃算。何況出口退稅與出口收匯核銷掛鉤,高報出口價格難度大?傊f高報出口價格能騙稅的說法根本不成立。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
來源:《中國會計報》11月30日15版王國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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